为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我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用途,依据拓展高校直招工作的有关规定与振安区委党校实质工作需要,拟面向高校直招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原则: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招聘方法:高校直招,以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2、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2人,均为事业编制。需要职位、所学专业、招聘人数等有关信息见招聘计划大全《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计划大全》。
4、招聘条件和需要
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好的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科研工作;
4.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低于35周岁,本科生年龄原则上低于30周岁;
6.符合招聘职位具体专业需要;
7.国外院校毕业生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法律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5、招聘步骤
招聘包含发布公告、在线报名、资格审察、面试、签约等环节。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东北高师就业网盟网、丹东振安区政府网站、魔力振安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日期:2023年6月17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2.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日期内,面试职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发送招聘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内容包含:
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直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身份证号码扫描件;
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个人简历扫描件;
荣誉证书扫描件;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的扫描件。
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本次招聘需要诚信承诺参加考试报名。面试职员依据本公告和《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直招应届毕业生职位计划信息表》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面试职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法畅通,以便招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通讯不畅所致所有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负。
资格审察
振安区委党校将严格根据本公告及本单位职位具体条件,对面试职员报名条件进行审察确认,审察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与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各项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职员面试资格。
面试
时间:待定
地址:待定
参加面试职员以接到振安区委党校公告为准。未进入面试的面试职员不再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及地址以电话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生按学科分组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低于2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各职位名次前2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第三试讲确定排名。
签约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
1的比率确定签约职员,经上级审核通过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纸质报名表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址复核考试报名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若毕业生因违纪等遭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职员,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将档案邮寄或自送至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由中共丹东振安区委组织部和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复审面试职员档案、有关证书原件及招聘职位需要的有关材料,上报中共丹东委组织部审核。以中共丹东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最后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与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仍不可以提供本公告所需要有效证书的面试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面试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者,按需要参加体检。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振安区委党校、振安区委组织部、振安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自费,体检大夫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状况使得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试报名职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
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由振安区委党校、振安区委组织部推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面试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
公示在东北高师就业网盟网、丹东振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异议职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直招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职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6个月。
职位空缺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6、其他事情
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严格实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直接隶是同一领导职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招聘员工在办理职员聘用事情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址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法公告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因参加面试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成本由面试人自理。
签约时间以中共振安区委党校公告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由中共振安区委党校高校直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方法:
1.报名咨询电话:04152890772
监督举报电话:04152890677
2.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3.报名邮箱:zaqwdxzp@163.com
附件1: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直招应届毕业生职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直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
2023年6月16日
原标题:[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中共丹东振安区委党校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zaq.gov.cn/html/ZAQZF/202306/01686878489189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