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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重要考点解析

点击数:464 发布时间:2026-05-17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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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重要考点解析

考情:这一部分主要考察单选题,内容是各种学生伤害事故由哪个负责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考试知识点1、 学校责任事故的种类

中公教育分析:通常情况下,学校对于学生伤害事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第九条。

第九条【学校责任】

第九款: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员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需要、操作流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中公教育分析:1.对象:学校教师或其他员工。

2.具体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需要、操作流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3.学生可能产生的疑问,为何教职职员的行为由学校负责,难道他们就不负责任了吗?不是的,具体参见本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在对教职职员的职务行为负责之后可以向教职职员追偿。

第二十七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员工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职员追偿。

考试试题回顾:

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卫生间,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后,司机没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卫生间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的途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应由来承担。

A.司机负责 B.司机和某寄宿学校一同责任

C.某寄宿学校负责 D.司机和王某一同负责

中公教育分析:校车司机开校车接送孩子是职务行为,在职务行为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由学校负责。若要赔偿,学校先赔偿,之后可以向司机追偿。故答案选C.

考试知识点2、 学生或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的种类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

第二款 学生行为具备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中公教育分析:这里面的关键字是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所以假如题干里面假如有学校和老师角色的出现,注意他们有没履行相应的告诫,纠正的义务,假如没的话,也是要负责任的。

考试试题回顾:

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十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准时制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致使郑某失聪。在这个事情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A.郑某及其监护人 B.王某和学校

C.郑某和学校 D.王某和其监护人

中公教育分析:《民法通则》中规定年满10周岁就不是无民事能力人了,所以是要对我们的行为负责的,只不过未满十八周岁,是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个地方王某要承担责任。另外,老师未能准时制止,所以没履行应尽的义务,这是职务行为中行为不当,由学校负责,故选B。

考试知识点3、其他有关职员的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施、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公教育分析:这个也叫第三方责任种类,也就是除去学校和学生及其监护人的第三方,但应该注意的是若是学校组织的,那样学校大概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单独考察第三方责任可能性不是太大,一般会牵扯上学校责任。

考试试题回顾:

2012年下半年婴幼儿、小学考试试题某小学指派李老师带领学生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入口处灯光暗淡,学生陈某在台阶上不慎摔倒,使得头部遭到紧急伤害,对于陈某所受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学校和电影院 B.李老师

C.学校 D.李老师和电影院

中公教育分析:第一,电影院入口处昏暗致使学生摔倒,这是电影院基础设施没做好,所以电影院要负责任;另外老师带领小学生,没照看好安全,是职务行为,由学校负责。故选A。

考试知识点四:学校无责任事故种类

天灾、自杀自伤、学生自行

中公教育分析:并非所有些学生上海事故都与学校有关的,有的状况是学校无需负责任的,其中包含两大类,一类是一些不可抗力原因,学校实在没有办法的,譬如自然灾害。另一类是学生不是在校期间上学自行自发的一些行为,不是学校管辖范围内。

考试试题回顾:

2014年上半年小学教资考试试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致使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学校没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没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中公教育分析:学生的行为是在假期期间发生的,不是学校管辖范围的行为,应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学校无责任,且不需要赔偿。故选C。

考试知识点5、教师个人责任事故种类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员工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推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公教育分析:这是学校教职职员的的个人行为,不是履行职务中应该做的。

考试试题回顾:

【2015年上|中学】放学后,几名学生到教师王某私自开设的学校附近的商店里,购买了过期食品,致使食物中毒。对这起事故应承担的主要责任的是。

A.王某 B.学校 C.政府 D.父母

中公教育分析:开商店是老师我们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犯了错误,是个人责任,应由自己承担。故选A。

以上介绍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方法》的要紧考试知识点分析,期望能对大伙有所帮助。更多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备考资料,请查询中公教师网|综合素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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