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出色人才,优化职员结构,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精神,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9名,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点的职业院校、江苏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位于江苏南京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里等职业教育改革和进步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2、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发布,具体的招聘职位、数目、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
3、招聘条件
面试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品行;
4.拥有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获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拥有《职位信息表》中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面试: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
3.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具备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
4.依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实行的《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十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职员;
5.其他有规定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
其他需要
1.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获得学历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海外同期毕业职员,须在2023年7月31近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海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3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职员,如参加服务项现在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3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职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3年毕业生职位。
2.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含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4、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及需要
1.在线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在线报名。请符合条件的面试者在报名日期内提交《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报名信息表》及有关佐证材料发送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jjsxy2009@163.com。在线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十日16:00。
面试职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选择《职位信息表》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需要为本人最近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南京技师学院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请面试职员准时查看个人报名邮箱并注意接听电话。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6:00。
面试职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2:00。
南京技师学院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7:00。
3.核减计划
本次招聘各职位开考比率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率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职员,须于2023年7月15日9:0016:00到南京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最近2寸免冠照片3张;在海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职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与考试报名面向2023年毕业生职位的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述证件及有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考试方法和推行方法
本次考试使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各专业有关常识,不指定考试教程或辅导用书。
笔试日期和地址:笔试日期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在南京技师学院进行。面试职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规定的时间到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址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舍弃。
笔试考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录取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技师学院网公布,面试职员可凭准考证号查看。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质职位招聘数1:3的比率确定,进入面试职员名单将在南京技师学院网发布。
2. 面试
面试由南京技师学院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根据批准后的面试策略组织推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或技能操作,具体形式详见《职位信息表》。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按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报到,使用现场抽签的方法确定面试顺序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职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招聘数1: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职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职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须于体检首要条件供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实行。
2.考察:体检合格职员,由南京技师学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依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职员应在南京技师学院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职员个人缘由逾期没有办理有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需要、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舍弃聘用与其他缘由致使拟聘职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协议。
5、招聘纪律
面试职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员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进行处置。招聘单位负责职员和公开招聘员工与面试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12、85796602
监督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 85796548
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3
本公告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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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
2.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报名信息表
南京技师学院
2023年7月3日
原标题: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307/t20230703|39521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