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和市教委《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方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对我区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受理范围
我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受理范围为原所持证书发证机关为海淀区教育委员会。非此范围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关于补办证书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职员,因证书遗失提出补办申请的,是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提交材料
1.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 1寸最近彩色免冠照片1张;
4.身份证号码原件和复印件。
3、关于换发证书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职员,因证书毁损或有关信息变更,与出现错字、污损、缺章等状况,提出换证申请的,是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原教师资格证书;
4.1寸最近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号码原件和复印件。
4、受理时间和地址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时间与同年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时间一致。
2018年秋天办理时间为9月19日20日天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受理地址:海淀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其他事宜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或换发后,应在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备注和新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中注明补办或换发缘由准时间。
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收回的损毁证书将注册登记,集中销毁;补发的新教师资格证书,其编号为原证书编号。
补发的新证书原则上与原颁发的证书版本一致。
补办换发代办的需要申请人本人授权的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原件。
咨询电话:
原标题: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秋天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doc
北京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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