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规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拟定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符合《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介绍表》中各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身心健康,能适应职位需要,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内中小学教学职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拥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所报职位拟聘工作一致;
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
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具备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考试报名。
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2022年8月3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2、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查看《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介绍表》,也可登录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3、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根据报名与资格审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需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请面试职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面试职员须准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需要,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准时间
考试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交费,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面试职员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的网站上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4月21日09∶00|4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4月21日09∶00|4月26日16∶00;
交费时间:
2022年4月21日09∶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后,报名方为有效。面试职员用开通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成本。
2.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面试职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需要和在线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维持一致,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
面试职员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条件、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考试报名指南、《职位介绍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有关需要,准确选报职位。
面试职员只能选择《职位介绍表》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要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号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快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察未通过时,可准时改报其他职位。
开考比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按规定的方法、程序,适合减少开考比率;此后仍没办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有关状况,准时在有关网站公布。考试报名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察且交费成功的职员,可于4月29日09:00|16:00重新登录报名入口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面试职员,先在在线缴费,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联系经开区教育集团办理减免报名成本事宜。
通过报名条件初审的面试职员,须准时缴纳报名成本,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准考证打印
面试职员应在笔试前3日内自行登录报名入口下载并准考证打印。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面试职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考试报名资格的咨询,确保考试报名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需要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察,并在面试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察建议。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察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面试职员补充说明的事情,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话聘职员补充。如面试职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准时向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能超越4月26日18:00;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准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置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能超越4月27日12:00。
对通过报名条件审察的职员,各审核部门下载留存考试报名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用。
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法,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推行。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常识。笔试内容见《职位介绍表》。笔试使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将视新冠疫情防控状况,提前15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
3.考生应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及相关需求参加笔试。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需要与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名字、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不然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按现在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考生须于考试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天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的表现的,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
面试人选确定和考试报名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对合格录取分数线及以上职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率,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考试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考试报名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考试报名同职位的笔试合格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面试职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面试职员,与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职员,请在成绩公布后维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法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舍弃。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
面试使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录取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本次考试均不指定复习教程,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前培训。
体检
符合上述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职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率,使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依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如其中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推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规定实行。
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推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职位拟聘用职员名单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同意社会和考生监督。
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职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协议或存有别的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置。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舍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察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缘由,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准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根据事业单位职位聘用有关规定实行。
4、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职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规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协议。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实行。
拟聘用职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协议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协议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5、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同意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便捷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4|82222773。
6、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将来均包含本项,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
7、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0514|82883361,0514|87862895;0514|89991003,0514|80972260,0514|87524779,0514|87853078
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介绍表
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指南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原标题: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jkfq/202204/968f735394ad457a84224f4275d66a4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