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闽侯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5名编制内教师,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1.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福建内本科高校2023届出色师范毕业生、福建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出色毕业生,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闽侯县在编教师及2023年拟聘职员。其他编制内职员考试报名,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赞同并加盖公章的赞同考试报名、赞同离职或解聘证明,暂不可以提供的,需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提交,不然取消选岗资格。
2、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具体需要详见附件1《职位需要表》。
3、招聘条件
面试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不能考试报名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招考纪律行为,尚在禁止考试报名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
4、招聘程序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进行。考试报名者可直接通过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以在线报名、网上自行准考证打印的方法报名。互联网报名网站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考试报名者于2023年7月24日8:30至7月26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最近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考试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考试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考试报名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准时登录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7月24日8:30至7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程,面试职员应认真阅读公告需要,依法如实填报本人有关状况。 招聘实质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率原则上应达3:
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率的相应降低该职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者于7月29日至7月30日登录上述考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准时上传照片的将没办法下载、准考证打印。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职员,应在7月31日至8月1日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闽侯县教育局31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需要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线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职员,视为自动舍弃面试资格。
公布面试职员名单:资格复审结束后,8月2日公布正式面试职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公告等后续有关信息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发布。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舍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核: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使用面试考核方法。面试考核时间8月6日,面试教程为高中起始年级相应学科教程。面试考核内容包含现场撰写教材、课堂片断教学。面试成绩使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录取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职位实质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招聘职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后面试成绩;因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使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后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办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职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后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确定拟聘用职员: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
1比率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使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职员因故舍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职位未聘用职员中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职员名单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开选岗:按面试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岗前培训:拟聘用职员需要参加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体检按福建教育厅、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实行。职位有关体检时间、地址等具体事情另行公告。
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职位各项条件需要的拟聘职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5、聘用规定
1.拟聘用职员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方法获得面试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职位报名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或有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D.审档不合格的;E.与外贸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协议的职员未能与外贸原单位解除聘用协议的。
2.拟聘用职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聘任在专技见习期职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根据我县相应职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用职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6、服务年限与奖励政策
1.拟聘用职员在闽侯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闽侯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闽侯县。
2.人才奖励政策根据《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推行方法》文件规定实行,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有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根据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实行。
7、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看认证。
2.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信件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看认证。
3.福建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看平台可查看认证。
4.以辅修专业考试报名的,应同时获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在线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职位,符合《福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的考试报名者准予考试报名。对博士和留学职员的专业需要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海外院校联合办学获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考试报名,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海外院校联合办学获得海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建议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部分职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需要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字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3年。
8、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一同组织。福州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是发布招考有关信息的主要途径,请考试报名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便捷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0591|22986401;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0591|22928759。
监督电话:0591|220675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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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需要表
2.研究生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3.出色师范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闽侯县人社局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5日
原标题:闽侯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和出色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fzrsrc.com/ArticleShow.aspx?id=35f82057|f0f7|45ee|af51|084d|4cc30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