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方位深化新年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依据《广东银龄讲学计划推行策略》和《广东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推行工作的公告》精神,高州市2023年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名,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募对象和条件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省退休的出色中小学教师,需要拥有以下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备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应募时年龄低于65周岁,身体健康。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符合学校招募职位的其他条件。
外贸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2、招募计划
招募名额:2名。
服务范围:讲学支教学校为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服务学校及职位状况详见附件1。
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低于3学年。
3、职位职责
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依据自己专业专长,拓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有关教学任务。也可通过拓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坛、跟岗指导等方法,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用途,带动提高我市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进步水平。
高州市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法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有关待遇,与争议处置方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高州市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需要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缘由不合适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4、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高州市教育局具体推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报名。符合条件职员根据自愿原则报名,选择讲学的学校及职位,填写《广东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日期: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报名地址: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08室。
资格审察。高州市教育局对报名职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职员名单。
面试考核。由高州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拟招募职员名单。
公示公布。报名职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签订协议。高州市教育局与拟招募职员签订服务协议。
上岗任教。
9月秋天学期开学前,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5、保障手段
经费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料之外保险费等补助。
政策保障
学校应为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成本,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置。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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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州市2023年招募银龄讲学教师职位表
附件2:广东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
高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8
原标题:高州市2023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aozhou.gov.cn/mmgzjyj/gkmlpt/content/1/1191/post|11918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