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香城人才工程推行人才优先进步策略,进一步加大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共成都新都区委、成都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推行人才优先进步策略的若干建议》《中共成都新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成都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推行方法〉的公告》《成都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大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推行细节〉的公告》和《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方法〉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下属公办中小学、婴幼儿园师资需要状况,拟面向高校现场考核招聘应届出色大学毕业生41名,补充到我局下属中小学、婴幼儿园,现或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1、招聘名额
面向高校现场考核招聘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出色毕业生11名。
面向高校现场考核招聘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出色毕业生30名。
招聘时依据我区的实质状况和高校及毕业生的具体状况,招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健康、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教、幼教等学科专任教师。名额指标可依据高校毕业生报名状况进行调整,总额低于41名。
2022年毕业的新都籍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不受此次招聘职位和数目限制。
2、招聘时间、地址
十月23日,东北师范大学综合体育馆;
十月30日,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时间、地址以高校就业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3、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范围、对象。
1.2021年和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出色大学毕业生。
2.2022年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实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改革开放意识和发展进取精神,勤勤恳恳、成绩出色、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博士研究生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公费师范生年龄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一般应当与招聘职位专业一致。
4.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需要。
2021年毕业的拟聘职员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资格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的拟聘职员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资格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拟聘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可以获得以上证书、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面试者本人承担。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职员。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
4、招聘程序
公布招聘信息
蓉漂人才荟专题网站;
设点高校官方网站;
成都人社局官方网站;
成都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新都教育网。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招聘单位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设招聘点位,面试者现场提交报名表和个人简历。
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主要审核面试者是不是符合基本条件,面试者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与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小组现场审察,审察合格者,进入考核。
考核
1.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初审、笔试和面试。初审成绩占总成绩的1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初审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按初审评分标准对面试者高考考试状况、考研状况、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现实表现、表彰奖励和学术收获等综合状况进行评分,依据评分结果择优选择进入笔试人选。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教育基础理论常识,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低于4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行为举止、仪容仪表、教育教学能力及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3.招聘考核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按同一职位所有面试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职员。
4.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职员状况进行大全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审定。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标准实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实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职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面试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职员的聘用资格。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职员由新都区教育局报新都区委编办和新都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职员办理聘用手续。
5、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职员为成都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薪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行。
符合新都教发〔2018〕10号规定的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生,除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行的薪资福利待遇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出色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个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出色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个人5万元的安家补贴。
根据新都人社发〔2018〕23号规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出色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个人2.4万元的生活补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出色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个人1.2万元的生活补贴。
符合新都人社发〔2018〕23号规定的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出色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个人6000元的生活补贴。
以上补贴不重复享受。
6、聘用及报到
凡被聘用的职员,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初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6年。
2021年毕业的拟聘职员,务必在2021年12月31近日到成都新都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2022年毕业的拟聘职员,务必在2022年8月31近日到成都新都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赞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面试者本人承担。
凡被聘用的职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婴幼儿教师职位的拟聘职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婴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面试者本人承担。
7、纪律和监督
监督举报:成都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成都新都区教育局关于蓉漂人才荟赴高校现场考核招聘出色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成都新都区教育局关于蓉漂人才荟赴高校现场考核招聘出色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成都新都区教育局
2021年十月15日
原标题:关于“蓉漂”人才荟到东北师范大学等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出色大学毕业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1|10/15/content|8050d703ae0e4f929246d367dd7d0cd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