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河北委组织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员工计划和职位空缺状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法招聘员工111名,拟定选聘公告如下:
1、选聘单位基本状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重点骨干大学,是河北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大学。现在,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医院,下设20个二级学院,2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点专业4个,省级特点专业4个。
1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335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835人,留学生191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共有6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1%,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1.4。
2、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在评测、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3、选聘条件、职位、人数
面试职员应拥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好的品行;
4、具备与招聘职位需要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为人师表,无不好的癖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7、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人数和职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拟公开选聘员工111名,其中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111名,一般在38周岁以下。
具体需要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员工职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与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获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字与职位需要专业名字不完全一致,由河北医科大学依据面试职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范围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职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失信被实行人,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不能考试报名。除此之外,面试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招聘员工在办理职员聘用事情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选聘范围
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
5、选聘程序
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会等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报名及资格审察
通过电子邮箱及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等方法接收报名。
报名材料包含: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员工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原文及检索报告、主持课题的立项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依据职位条件需要,对报名职员信息进行资格审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评测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组织专家,对其学习工作历程、专业常识水平、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及职位胜任能力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测考核通过职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职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建议,填写《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审批表》、拟聘职员名册,连同招聘状况报告及拟聘职员有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软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被聘用职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面试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需要参加资格审察、评测考核、体检、报到等状况的,均视为自动舍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
6、其他事情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讲解。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
电子邮箱: rszp@hebmu.edu.cn
附件下载:
1.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员工职位条件表.xls
2.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员工报名表.xlsx
河北医科大学
2026年3月30日
原标题: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员工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486234233371q&id=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