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职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告》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职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精神,依据《湖北民族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方法》,现将湖北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的科研助理职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招聘职位与职责
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职位15名
3、招聘需要
1.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科研助理职位所需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相应科研助理职位所需的职位条件,自愿面试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学校规章规范和科研助理职位有关规定;
4.年龄在1993年1月1日将来生的;
5.面试者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
4、招聘工作安排
1.报名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2021年6月20日止。
2.面试办法:在线报名。面试职员通过湖北民族大学招聘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报名请注意查询网站发布的面试需知。报名后加入QQ群,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人事处网站和QQ群发布。
面试职员须通过湖北民族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信息:
1.有效居民身份证;2.本、硕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3.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在报名网站证信件息中上传附件2。
3.资格审察:学校将对收到的面试材料进行审察,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中择优进行面试。面试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上述基本信息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职位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6.体检: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试两部分组成。体检参照公务员的规范,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成本自理。
7.拟聘职员的确定和公示:拟录用职员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5、有关待遇和其他事情
1.上述职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其薪资待遇与工作期限按劳动合同约定实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自费部分的成本由学校代扣代缴。
2.面试时请提供基本信息材料的原件。
6、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招聘系统:http://hr.hbmzu.edu.cn:3207/#/index
原标题: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职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bmzu.edu.cn/rsc/info/1013/163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