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员流动调配工作的建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员工3名,面向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员工1名。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重视综合能力和专业常识相结合。
2、职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职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教师职位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有关待遇按我校有关文件落实。
3、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面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职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近日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能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研究生不可以以本科学历考试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4、选调职位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
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员工,工勤职位职员除外。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
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职位任满一年的;
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获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置的;
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以上等次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部门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置的;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职位2个,招聘计划3名,选调职位1个,选调计划1名。详见附件:《中共长沙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员工职位表》
说明:
1、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4日将来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4日将来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4日将来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考试报名职员的学历需要为国家认同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局依据有关职能部门认定建议予以确认。海外留学所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海外留学所获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考试报名职员的专业应严格根据毕业证书填写。职位所需要的专业以《湖南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局依据有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需要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职位需要,而非某类专业。
4、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 报名 资格初审 准考证打印 疾病防控第一轮试讲 资格复审 第二轮试讲 笔试 体检 考察 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 公示 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职员公示通过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中共长沙委党校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有关信息等均在中共长沙委党校网站公布,请面试职员自行查阅,不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