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公告》精神,根据《宁波奉化区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推行建议》需要,2021年宁波奉化区拟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30名。现或有关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事情公告如下:
1、招生与招聘计划
见附件
2、招生与招聘报名要求
宁波生源和户籍,具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教师职业和有关专业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宁波奉化区教育事业,高考考试成绩须达到浙江特殊种类招生控制线,同时符合当年有关招生院校专业选考科目需要的2021年普高应届毕业生。
3、招生与招聘程序
根据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协议录取原则,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进行方法定向培养招生与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志愿填报
符合招生与招聘报名要求的考生按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须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注意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准确填写,不然志愿无效。填报可参阅《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面试与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按高考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1:1.2的比率,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有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宁波奉化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依据有关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面试成绩不计入高考考试总分;体检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委托体检医院对上述考生的高校招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师范类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视为体检合格。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数1:1比率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宁波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和区教育局分站公示3天。
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培养高校、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作自动舍弃。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书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考生舍弃、生源地和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导致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区教育局将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有关高校。
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按区教育局确定的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有关高校按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有关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就业与待遇
凡考试报名宁波奉化区2021年定向培养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并被录取的学生,按需要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毕业时获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参照宁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的需要,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按规定入编,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成本自理,但可享受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政策。
招生录取期间每个环节时间紧、任务重,有关考生在面试期间不要外出,并保障联系方法畅通。
咨询电话:0574||88510721,0574||88521521;
监督电话:0574||89294050,0574||88523822。
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原标题:宁波奉化区2021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ningbo.gov.cn/art/2021/6/23/art|1229166692|37433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