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建校于1958年,学校2007年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2010年成为教育部全国20所国家级高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2015年率先启动北京高档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成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8年,入选北京特点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18年、2019年,连续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2021年荣获北京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提名奖;2022年获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革新进步中心。
依据《北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进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员工,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2、面试职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常识和专业技能;
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低于30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低于35周岁,其中京籍毕业生年龄可适合放宽;
留学回国职员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手续,非京籍留学回国职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社会在职职员须具备北京常住户口;
博士后流动站研究职员面试,应于2023年十月前获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面试职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需要;
社会在职职员面试,招聘职位未明确规定任职资格和年龄需要的,一般应需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职员年龄低于40周岁,高级职称职员年龄低于45周岁,特别出色职员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可适合放宽;
拥有招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3、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面试报名
面试职员按需要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健全并与本人状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面试相应职位。面试职员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考试程序
1.初试
教师职位初试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依据专业及职位特征自行确定考试方法。其他职位初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考试方法为笔试,初试原则上采取线下方法进行,届时以考试公告为准。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录取分数线为60分。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5的比率确定进入复试环节职员,达不到规定比率时按实质入围职员进行复试。
2.复试
教师职位复试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复试形式为试讲。其他职位复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录取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一般采取线下方法进行,届时以考试公告为准。
复试职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3.试岗
由各用人部门自行决定是不是安排试岗。安排试岗的职位,应根据面试职员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网站权重合计形成的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2比率确定试岗人选。试岗时间为1|2周,试岗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鉴别建议及试岗成绩。试岗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录取分数线为60分。
4.确定待聘职员
安排试岗职位职员,按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试岗成绩30%网站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且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均应达到合格录取分数线。未安排试岗职位职员,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网站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且初试、复试成绩均应达到合格录取分数线。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低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率确定待聘职员。
体检和政审考察
待聘用职员根据《北京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成本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人事处负责拟聘用职员政审考察工作。
公示拟聘职员名单
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职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
4、有关说明
依据《北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规定,面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面试者本人负责。
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者本人缘由,不可以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只接收面试者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创建并成功提交的简历,其他渠道投递简历无效。
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2023年9月前获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职员录取人数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指标计算。
体检、考察后出现招聘职位空缺、个人舍弃、资格不合格等状况,学校视状况可从同一职位合格的职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察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考试报名职位需要不符或提供不真实信息、伪造有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协议,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面试职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导致没办法公告面试职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联系方法
部 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 编:
100176
联 系 人:佟老师
联系电话:010|87220271
联系邮箱:gkzp@bpi.edu.cn
技术支持:刘老师
电 话: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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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8日
原标题: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28|32095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