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公告需要,结合我区实质,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员,均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户籍在我区的社会职员;
持有我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职员;
我区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就读于外省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我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在我区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我区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含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在我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
不受理以下状况职员的申请:同一申请人一次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处以1|3年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的。
2、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需要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国教师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行〈教师资格条例〉细节》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职员,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职员,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等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具备等于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资格等级的特殊技艺者,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合格,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历需要可适合放宽。
中文需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报考条件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职员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毕业学科门类一致的教师资格类型。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学科门类不同与成绩中没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学考试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职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
2.通过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仅笔试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
3.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体检需要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3、时间安排
在线报名时间
2021年上半年新疆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4月26日至5月14日。
现场确认和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克拉玛依教育局认定。
2.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独山子区教育局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5月17日|5月21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6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4、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可以修改。
2.申请人应如实健全个人信息,下载《个人承诺书》,签名、拍照后按需要上传,并上传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3.在线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申请人需根据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就读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认真填报认定所在地、认定机构信息与确认点信息等信息。依据《教师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克拉玛依教育局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独山子区教育局认定。
4.在线报名环节,申请职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不需要出示有关原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①中文证信件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种类,补全有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②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没办法核验的学历种类,补全有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③假如申请人持有些学历为港澳台区域学历或者海外留学学历,没办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种类为港澳台区域学历或海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海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现场确认及材料审察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由各认定机构进行审察:
身份证号码原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驻新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疆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原件。
学历证书原件。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可以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读研究生可依据申请学科状况提供本科学历证书。
②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可以通过系统比对的,与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1份。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海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考试证明。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每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别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印章。
②通过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职员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信息由系统在线核验,不需要提供。
③自治区自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中国大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帮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拓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目前认定状况等信息。
证书发放
经认定拥有教师资格的职员,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公告需要,凭身份证号码原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管理权限依程序准时更正。
6、其它事情
1.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适合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测试项目合格的状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大夫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状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测试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各单位应依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检查本单位教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状况,督促本单位符合条件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准时提出申请。不拥有相应教师资格的职员,不能从事教师工作。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
克拉玛依教育局:克拉玛依南环路12号正则楼322房间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990|6882840
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克拉玛依区教育局: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区天山路42号克拉玛依区教育局15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0|6231275
独山子区教育局:独山子区南京路21号304室组织人事办
联系电话:0992|3656323
白碱滩区教育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教育局四楼411组织人事办
联系电话:0990|6982501
乌尔禾区教育局:乌尔禾区同兴路14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990|6961930
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独山子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dsz.gov.cn/pages/xxgk/PublicDetail.aspx?id=100000000000427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