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中共湖北委组织部、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付新冠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等文件需要,为满足工作需要,武汉轻工大学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员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2、招聘计划
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38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职位大全》。
3、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职位所需专业常识和业务能力。
以下职员不可以考试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实行回避规范的职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报名及资格审察
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武汉轻工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报名日期与方法
1.报名日期:招聘博士研究生的职位报名日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报名日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通过武汉轻工大学人才招聘网向院提交个人面试材料。
资格审察
1.关于年龄需要的说明:博士年龄低于35周岁,具备国外博士学位、国外研修历程、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关专业科研实践或工程实践等历程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硕士年龄低于30周岁,副高职称可放宽到3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年龄需要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6年1月1日及将来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2.关于学历需要的说明:本科阶段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获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获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海外、境外留学职员须于2021年12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需要获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舍弃。
3.资格审察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就证明材料。
5、考核方法
笔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开考比率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率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对职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职位所需的有关专业理论常识,笔试由所在院按规定组织进行。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的职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的职位按1:1比率进入面试。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5比率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5比率的,按实质参考人数进入面试。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职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阶段。
由各学院组织考核面试,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大多数。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辩、考核小组专家质询等方法,教学能力测试采取集中教学试讲的方法。面试时间、地址和相关需求由各学院另行公告。
面试总成绩依据面试教师职位种类确定,教学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计算;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总成绩可向各学院电话查看。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拟聘职员资格条件、引进种类等,最后确定拟聘职员名单。
6、体检与考察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1:
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职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致使体检名额与职位招聘计划比率大于1:
1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等规定组织推行。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职位资格等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舍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职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8、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与新招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职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所聘职位的薪资待遇。
被聘用职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依据需要递补。
9、防疫需知
面试职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有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违反《中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0、违纪违规处置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十1、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武汉轻工大学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为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状况等有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有关信息。
政策咨询
电话:027|83955541
邮箱:rsc@whpu.edu.cn
监督举报
电话:027|83912520
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职位大全.xls
武汉轻工大学
2021年4月20日
原标题: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20|348004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