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先后获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革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革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出色学校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点高水平高职学校 建设单位和北京特点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根据《北京事业单位招聘员工推行方法》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需要,依据学校事业进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事业编制员工。
1、 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专业带头人岗、教师岗、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职位状况详见附件。
2、 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度在国内高校获得职位需要的学历和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法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低于35周岁,非京生源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低于30周岁。
2.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具备北京常住户籍,已获得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且已在国内就业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过的职员,也包含博士后出站职员。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师德师风,身心健康,可以胜任相应的职位工作,无任何不好的记录;
2.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和技能,思想道德优质。具备好的组织、交流、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拥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3.各职位均需要有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经教育部批准或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想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5.博士后流动站研究职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需要,并能于2021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6.每个人只能面试一个职位。
7.同等条件下,具备有关工作经验的高水平人才优先;
4、招聘具体职位及面试方法
专业带头人和教师岗
1.招聘职位及专业需要详见《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和教师职位需要表 》。
2.面试办法和考核步骤
符合条件者请按需要如实填写《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面试职员信息表》,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面试职位+名字,面试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3月2日17时。
学校对面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方法为在线查验能反映个人状况的材料原件,并公告通过审察的面试职员进入面试。具体需要将通过邮件和短信公告资格初审通过的面试职员。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合格的面试职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职位招聘人数与实质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率进入复试。面试复试成绩合格的面试职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职位招聘人数与实质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5的比率确定试讲人选。
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
人事处根据面试复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网站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依次排序,以职位招聘人数与实质参加试讲人数1:2的比率确定实习人选。
用人单位组织实习,并对实习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学校根据面试复试、试讲、实习成绩分别占30%、40%、30%的网站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同意学校的心理健康测试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
1.招聘职位及专业需要详见《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职位需要表》 。
2.面试办法和考核步骤
符合条件者请按需要如实填写《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面试职员信息表》,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面试职位+名字,面试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3月2日17时。
学校对面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方法为在线查验能反映个人状况的材料原件,并公告通过审察的面试职员进入面试。具体需要将通过邮件和短信公告资格初审通过的面试职员。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合格的面试职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职位招聘人数与实质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率进入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合格的面试职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职位招聘人数与实质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率确定实习人选。
用人单位组织实习,并对实习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学校根据面试初试、面试复试、实习成绩分别占30%、40%、30%的网站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同意学校的心理健康测试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5、有关状况说明
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
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同意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面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面试者本人负责。
特别提醒:诚实诚信
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或体检的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一直,在任何环节发现面试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不真实信息、证件或作弊等状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置,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面试者本人缘由,不可以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成本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关待遇
面试职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薪资、福利待遇等根据国家、北京及我校有关规定实行。
7、联系方法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0515229
通信地址:北京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
101101
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和教师职位需要表(第一批).docx
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职位需要表(第一批).docx
2020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面试职员信息表(第一批).xlsx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202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2/t20210203|22525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