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推行,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公告》需要,现就全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具备黑龙江双鸭山户籍、居住证,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职员;
2019年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职员;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中国大陆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请于2019年十月十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依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现场确认程序
双鸭山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于十月21日至25日期间进行。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 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二张最近免冠2寸照片
3.学历证书原件;如上传信息不清楚需要带原件;
4.《个人承诺书》;
5.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6.考试合格证明上自行打印,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网站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证明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软件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没办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凡申请认定职员,需要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推行方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提供不实或不真实信息。因提供不真实或不实个人信息导致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可以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教师资格认定和领取证书
全省统一认定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8日。认定通过的职员,请关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公告,在其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黑龙江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检表.pdf
2.黑龙江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表.pdf
3.黑龙江各级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xls
原标题:双鸭山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 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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