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关于加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建议》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
2、招聘基本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拥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常识和能力,职位需要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考试报名者须以主修专业考试报名,不同意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所获得或马上获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字需要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字也应当一致。
面试职员应年满18周岁,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可以胜任公安教育教学工作。
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应当符合职位需要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近日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届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取消聘用。面试职员的工作历程、资格条件或有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面试职员不能具备以下情形:
1.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辽宁警察学院在职职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
3.爸爸妈妈、配偶或子女已移居海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海外留学、工作、生活,海外期间历程和政治表现很难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要紧材料缺失、紧急失实等问题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别的人员。
3、招聘方法
招聘使用考核的方法。
4、招聘工作步骤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职员职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网站统一发布。
报名
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十日。
报名方法:在线报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个人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需下载填写《辽宁警察学院面试职员登记表》及《辽宁警察学院面试职员大全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号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等招聘条件所需要的资格材料,于报名截止近日发送至邮箱lnpcgkzp@163.com进行报名,需要邮件主题均为名字+所报职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面试职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不真实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
资格审察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对面试职员报名条件进行审察确认。主要审察面试职员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考核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课程试讲的方法进行。学术评价由评委对面试职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就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就、成就革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课程试讲主要考察面试职员教态是不是自然、得体,语言是不是流畅、准确,板书是不是规范、整洁,常识解说是不是条理明确、逻辑严密,教学办法是不是科学有效、灵活得当等。学术评价和课程试讲单独打分,单项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录取分数线均为60分。学术评价、课程试讲成绩按4:6网站权重比率计算面试职员的总成绩,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单项或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录取分数线的,不可以聘用。
考核由我单位统一组织,有关事宜以学院公告为准。
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
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的公告》、《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组织推行。同时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公告》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主要条件如下: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很难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点,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安特警职位,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职员名单在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进行。面试职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职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
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实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根据人民警察的规范、条件和拟聘用职位需要,重点考察人选是不是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需要,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不是具备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与主要历程、出国状况、奖惩状况、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
公示与聘用
拟聘职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职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一般低于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面试职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6、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面试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2.面试职员自报名至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职位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
8、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本公告最后讲解权归辽宁警察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1|86729511
纪律监督电话:0411|8672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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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2:辽宁警察学院面试职员登记表
3:辽宁警察学院面试职员大全表
辽宁警察学院
2024年11月29日
原标题:辽宁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四批)
原文链接: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zhaopingonggao/58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