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职员援助工作,发挥公益性职位保障就业的积极推动作用,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结适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职位职员,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2、招聘人数
招聘公益性职位80人。
3、报名要求
1.公益性职位安置对象为政策范围内宝清县户籍的就业困难职员。
2.公益性职位年龄低于45周岁。
3.拥护《中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诚信,有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勤勤恳恳和忠诚奉献精神。
4.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可以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招聘: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达成稳定就业的职员;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职位补贴的职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职位安置条件职员。
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推行,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发布公告
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同时发布。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法进行。需现场填写《宝清县公益性职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公益性职位的就业困难职员需提供: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复印件一份;②《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
③《黑龙江就业困难职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④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复印件一份;⑤二寸最近免冠照片1张。
报名日期:2024年8月26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址:宝清县民生大厦817室。
资格审核
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职员状况进行资格审察,如面试职员有材料不齐、提供不真实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状况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公示
确定拟聘用的公益性职位职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同时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公益性职位职员就业协议》。
2、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经公示没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职位职员拓展岗前培训。
4、被聘用职员应按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期限1年,期满后《公益性职位职员就业协议》自行终止。
5、有关待遇
1.对聘用的公益性职位职员,给予职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职位补贴标准1750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职位职员缴纳工伤保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职位职员就业协议》。本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或第三安置的,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联系电话:0469||6195107
联系地址: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职位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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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清县公益性职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宝清县公益性职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baoqing.gov.cn/bq/1253/202408/c07|21028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