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途径,维护我市教师队伍稳定,促进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依据《新乡教育局 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教师回乡任教的公告》文件需要,结合我市教育事业编制和实质工作需要,决定在我市教育系统推行市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推行范围
本人户籍是卫辉市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配偶户籍是卫辉市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爸爸妈妈户籍是卫辉市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配偶在卫辉市工作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2、基本条件
经毕业生分配、公开招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见习期满的一线教师;
年龄低于40周岁;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婴幼儿园教师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拥有符合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服从工作安排和职位调整;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卫辉市市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推行范围:
1.遭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部门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遭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或未定等次的;
5.因病不可以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调动情形。
3、具体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定于2023年7月20日至7月28日工作日期间,向卫辉市教体局人事股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号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职员申请表》4份,另提交最近1寸照片4张。
符合下列条件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配偶是卫辉市户籍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号码、户口本、本人及配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爸爸妈妈是卫辉市户籍的,还须提供爸爸妈妈有效身份证号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配偶在卫辉市工作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号码、本人及配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的工作证明、《河南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看单》1份。
资格审察
由卫辉市教体局对申请回乡任教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卫辉市鼓励在外任教职员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职员提供的有关材料需要真实有效,资格审察贯穿回乡任教工作全过程。
面试
通过资格审察的职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时间为15分钟。试讲即面试职员讲一节与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微型课,课题在规定范围内现场抽题,面试教程使用卫辉市现行中小学教程。答辩即面试职员当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参加体检职员。
体检
体检时间、地址及有关需要另行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河南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实行,成本自理。
考察
考察由卫辉市鼓励在外任教职员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行,采取审察档案、查询有关证明及实地考察等办法,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状况。
公示
依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状况,确定拟回乡任教职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有关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编制、人事调动等有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内不能申请工作调动。
本公告由卫辉市鼓励在外任教职员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卫辉市教体局:0373|4471979
卫辉市人社局:0373|44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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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职员申请表
卫辉市鼓励在外任教职员回乡任教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1日
原标题:卫辉市关于鼓励在外教师回乡任教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eihui.gov.cn/portal/zwyw/gsgg/2023/7/28022ab8628a443aba018f92473079d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