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市委编办《关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编制周转池规范试点工作推行策略的公告》精神,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24名,具体推行策略如下:
1、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职员职位计划表》。
3、面试职员资格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年龄、专业、工作历程等条件。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17日将来出生;工作历程需要,截止时间为2021年十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历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需要的职员;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备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职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工;
考试报名招聘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法律规定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4、招聘程序和办法
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1年9月7日起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使用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入口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报名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9:00至9月24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需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信方法。考试报名职员填写的信息需要与本人实质状况、考试报名条件和所考试报名的职位需要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察,其实质状况与考试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职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员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填写附件3,连同有关证书一并扫描发送公开招聘报名网站。
每位考试报名职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后,9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了资格审察。通过审察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察或未通过审察的,在9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应于9月27日23:00前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成本的政策。此类职员将所须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发送公开招聘报名网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成本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职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上述职员还要同时提供可以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为确保新进职员水平,确认考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率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经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赞同的紧缺职位,可按2:1比率开考。被取消招聘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于9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程和复习提纲,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时间为2021年十月十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考试报名职员可于十月7日至9日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址设在滁州城区内,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需求,不适合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率确定参加资格复审职员。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员进入面试。凡与考试报名资格条件需要不符或不可以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名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考试报名职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职位规定需要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条件审察表、两寸最近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八张等材料。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员工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职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别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服务基层项目职员状况登记表》。
有中共党员、专业资格、工作历程等需要的另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根据《安徽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需要推行。
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依据招聘职位需要采取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具体方法在面试推行策略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职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信息查看。面试推行策略及有关信息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包含:招聘职位及入围职员、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法和时间、地址与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情。
4.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职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职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
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职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形式统一采取面试。
体检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等规定实行。
对面试职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录用的要紧参考。心理健康测试主要以在线答卷等形式测试面试职员心理健康状况,本项测试依据合法心理测试机构常见用的测试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由两名及以上职员组成人高考察组。依据拟聘用职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知道学会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状况与学习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并据实写作考察材料。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推行建议》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是失信被实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面试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低于两次。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职员中,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示首要条件供招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职员聘用规范建议的公告》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与受聘职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入周转池编制。事业单位新进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准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5、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根据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需要组织推行,学院纪委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同时同意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0|3566042
报名咨询电话:0550|3566019
本公告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讲解。
1.2021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职员职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2.2021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docx
3.服务基层项目职员状况登记表.docx
原标题: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职员(第二批)推行策略
原文链接:http://www.czcvc.net/info/1025/734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