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省进步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拓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规定,现面向扬州邗江区生源的我省2016级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规定,面向扬州邗江区生源的我省2016级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时,须拥有本简章及《2020年扬州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介绍表》中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具备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2、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邗江区教育局网站、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2020年扬州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介绍表》。也可登录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3、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根据报名与资格审察、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试职员须认真落实防疫需要。
报名与资格审察
1.报名方法准时间
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面试职员在邗江区教育局网站上下载《2020年扬州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电子版表格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报名日期:
2020年7月9日09∶00|2020年7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9日09∶00|2020年7月12日16∶00;
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
2.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面试职员应按职位需要,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面试职员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条件、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职位介绍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有关需要,准确选报职位。
面试职员只能选择《职位介绍表》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要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率。报名结束后,考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有关状况,准时在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邗江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一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记录。
3.资格审察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期间,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需要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面试职员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察,并在面试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察建议。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察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面试职员补充说明的事情,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考试报名职员补充。如面试职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准时向扬州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能超越2020年7月13日12:00;扬州邗江区教育局应准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置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能超越2020年7月13日16:00。
笔试前须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复审,由扬州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15日,地址为扬州邗江区兴城西路174号邗江区教育局315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
4、准考证发放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法。笔试内容见《职位介绍表》,笔试时间为7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及相关需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需要与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名字、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不然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现在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
笔试使用百分制计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程,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前培训。
体检
按招聘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
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率,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扬州邗江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推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规定实行。
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邗江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推行,扬州邗江区教育局统筹负责,扬州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职位拟聘用职员名单由扬州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规定在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邗江区教育局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同意社会和考生监督。
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经扬州邗江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扬州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公告书,准予聘用的职员持聘用资格公告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公告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职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存有别的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置。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资格审察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缘由,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邗江区教育局准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根据事业单位职位聘用有关规定实行。
4、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职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规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实行。
服务年限根据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实行。
5、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同意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便捷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邗江区纪委监委,扬州邗江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扬州邗江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
6、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将来均包含本项,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
招聘简章由扬州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 教育局:
人社局:
2020年扬州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20年扬州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介绍表.xlsx
扬州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邗江区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原标题:2020年扬州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hj.gov.cn/rsj/tzgg/202007/febdfdad6e9a4739af607c59265a2d1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