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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人公告

点击数:674 发布时间:2025-10-07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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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人公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民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及部分省外区域招生,学校直属温州人民政府。温州委市政府高度看重学院建设进步,成立温州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该中心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推进学院专业建设,依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24名。具体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具备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与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年龄条件;

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招聘职位及需要

具体职位及需要详见《2019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

报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十月23日。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同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察: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与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公告》。

3、招聘方法及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报名

1.报名使用邮件方法。

报名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咨询电话:,徐老师。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请考试报名职员下载并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并将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历程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职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察

1.考试报名职员每个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依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考试报名职员反馈初审结果。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报到,并携带最近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3.资格审察后,同一职位确认参加试讲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率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4.考试报名职员在资格审察中提交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不真实信息和材料获得考试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状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内容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试讲。依据专任教师职位进行相应专业课试讲。主要考察报告职员的教学能力水平。依据考试报名职员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按3:
1的比率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考试报名职员的综合素质。面试使用结构化形式,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
1的比率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和需要,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址和需要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舍弃。体检成本自理。

2.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环节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不是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舍弃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职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有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2.在职职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3.拟聘用职员通过公示后,本人舍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考试报名职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职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考试报名职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用职员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有关职务资格评聘依据我校职称评聘文件实行。

4、其他告知事情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可以以原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现役军人不可以考试报名。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3月31近日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可以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考试报名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5.招聘有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准时登陆查看。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7.考生参与面试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成本等由考生自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2019年温州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规定实行。

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doc

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xlsx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十月23日

原标题: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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