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与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国际学生招收、教育、管理和服务、对外汉语教学与推广与国外交流学生事务等。依据我院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
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
2、职位职责
1.负责国际学生文体活动组织工作;
2.负责开具国际学生在校证明、语言结业证明等工作;
3.负责处置国际学生违规、违纪处置和上报工作;
4.负责起草国际学过生日常教育管理年终总结;
5.负责处置国际学生突发事件;
6.负责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7.负责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任职需要
1.具备中国国籍;
2.中共党员,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热爱辅导职员作,关爱学生,有学生管理工作历程,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拥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交流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熟练学会现代化办公技术;
5.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什么地方分;
6.原则上为国外及国内高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或出色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7.博士原则上低于30岁,硕士低于26岁历程者优先。
4、用工形式与待遇
1.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拟聘职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薪资、办理 五险等有关手续,聘期三年。
2.薪资待遇标准参照校内相同种类同职位职员实行。
5、招聘程序
1.互联网报名。面试者提交有关材料,学校进行初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需要或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cn。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8:00。面试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需要真实,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行此次招聘工作,依据在线报名状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3.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网上公告为准,按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能适应本职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察。
4.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内容为来华留学法规、对我校来华留学工作的认知、对国际学生辅导员的理解、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外语口语和临场反应能力。招聘工作小组依据面试者的考核状况综合评定成绩。
5.公示结果。依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聘用职员,并在人事部网站进行公示。
5、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职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实行。体检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6、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应确保联系方法准确、畅通。因没办法与面试职员获得联系所导致的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行负责。
2.聘用职员须在2019年12月30近日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
湖北中新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张焱;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办公室:李志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张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聘报名表.docx
湖北中新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2019年11月12日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19年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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