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编委研究赞同,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面向全县教师队伍公开选调15名教员和组织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1、选调计划:
共选调15名员工,具体职位见《中共金寨县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员和组织员计划表》。
2、选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选调条件:
具备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乡镇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须在乡镇具备3年以上工作历程。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身体健康。男士身高168厘米以上,女人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明确。
中文等级达到二级乙等。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尚在试用期内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构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要紧事务尚未处置完毕,且须由本人处置的。
其他不适合参加选调的职员。
2、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5日至7月7日。
2、地址: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需要: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或经组织推荐的方法。
报名职员须填写《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和组织员报名表》,考试报名职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缘由导致考试报名资格与考试报名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条件。
报名职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处报名。
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每位考试报名职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并须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缴纳报名考务费。
中小学教师获得市级、省级教坛新星且中文等级一级甲等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3、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党校会同县纪检监察一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考试报名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职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无故舍弃,不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能参加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
考试报名职位与考试报名人数比率原则上高于1:3,达不到这一比率的按1:3相应核减选调职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