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行,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方法〉〈中小学教师按期注册暂行方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应在醴陵市行政地区内。
3.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获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有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需要。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项规定的职员以外,应当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需要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用一次。依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5.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中文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依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株洲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醴陵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需要,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报名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申请人应依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最近免冠一寸电子照片。
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
第一段:6月11日|6月25日;
第二段:
10月11日|十月22日。
2.体格检查
时间:6月15日|||6月25日
地址:醴陵市妇幼保健院
需要注意的地方:体格检查统一根据《湖南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内容进行,申请人持身份证号码及1张1寸最近免冠照片空腹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23677799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段为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第二段为十月25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依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请带好口罩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醴陵市教育局203办公室
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②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
④一张一寸最近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海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书》。
⑥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湖南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⑧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类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身份证号码、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文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网报系统校验不通过和没办法校验的材料均须提供有关证明的原件查验,并交复印件。
4.专家审察
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须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状况核查,并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及有关状况进行认真审察,作出是不是合格的结论。
5.颁发证书
暂定于7月26日|||30日,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领取。如有特殊状况,将在醴陵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3、其他事情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申请人务必准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址和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缘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有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联系电话
1.株洲教育局:0731|22663735
2.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荷塘区:0731|28477014 芦淞区:0731|28580876
石峰区:0731|22529622 天元区:0731|28665200
渌口区:0731|27689407 醴陵市:0731|23287587
攸 县:0731|24211875 茶陵县:0731|22063879
炎陵县:0731|22027976
醴陵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原标题:醴陵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edu.liling.gov.cn/c8311/20210602/i17106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