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规定,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为主要特点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合补助。学校坐落于杭州西湖区。
2、招聘职位、条件及待遇
需要计划
共3人,其中管理职位2人,专业技术职位1人。
具体职位及需要见招聘职位表。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职位报名要求者均可面试。
资格条件
面试职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想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
2、拥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与职位之间没有按规定应当避免的情形;
5、能在职位用人时限内准时入职;
6、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职员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需要为2022年7月15近日。
对专业条件的需要,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职位用人实质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需要,主要依据招聘单位使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方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需要,主要依据招聘单位使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使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职位待遇
招聘职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职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员工有关薪资福利待遇。
3、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
1、在线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9日16:00。面试职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每位面试职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十日,面试职员可上网查看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在线报名期限内,可第三报名并同意资格审察。
3、在线缴费。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同一网址办理在线缴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舍弃报名条件。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然相应核减有关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考试报名职员并退还报名费。
4、面试资格的获得。已交费职员在2022年5月26日|5月28日上网下载准考证打印,并获得面试资格。
考试
考试使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如届时因疫情等原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人事考试网所发布公告为准。
时间、地址: 暂定2022年5月29日,杭州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3近日从浙江人事考试在线查询。
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率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职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可以入围面试。
2、面试。入围面试职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地址准时间将另行在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
面试使用综合化面试方法,主要内容为对职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可以入围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依据确定的方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率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环节的方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建议为准。考察时,将视状况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两周的业务实习或见习,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
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职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职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职员没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其他
面试者舍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不是安排职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纪律、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或学校人事处网站;
2、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面试者自行注意。
对面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面试职员参加考试,需要严格遵守考试场合的疫情防控需要和有关安排。
对招聘工作及有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准时研究处置。
监督电话:0571|88219523。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3021
202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职位表(第二批)
2022年4月30日
原标题: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职员公告(2022年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rlsbt.zj.gov.cn/art/2022/5/1/art|1443681|589291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