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和《湖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付新冠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等文件需要,为满足用人需要,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员工。现将招聘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员工6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
2、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3、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拥有职位所需专业常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拥有职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
4、报名及资格审察
报名日期与方法
报名日期: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名方法:在线报名通过发送报名材料到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湖北黄石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X1|206室,联系电话。
考试报名有关截止时间
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如硕士研究生年龄需要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将来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获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海外留学职员须于2020年12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近日获得。对到期未能按需要获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舍弃。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察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技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开考比率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资格审察通过人数1:3的比率开考;开考比率低于1:3的,保留该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5、考核
专任教师职位
专任教师职位的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法进行。试讲采取说课的方法进行,面试采取提问答辩、查阅求职资料和评议科研成就的方法进行。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60分、面试40分。
由用人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教师面试职员试讲和面试。评委由不少于7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职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4名,不少于3名有关专业专家。试讲结束后当场对试讲职员进行面试,然后依据总分对面试职员进行排序,对候选人进行推荐评议,连同面试材料报人事处。
会计职位
会计职位的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40%。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进入下一阶段招录程序。
由用人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会计职位面试职员笔试和面试。评委由不少于7名副高及以上职称职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不少于4名有关专业专家。笔试结束后择期进行面试,然后依据综合成绩总分对面试职员进行排序,对候选人进行推荐评议,连同面试材料报人事处。
6、体检、心理健康测试与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率确定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人选。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实行。心理健康测试在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面试职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状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由员工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考生自愿舍弃录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湖北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确认后,再确定是不是予以递补。
7、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并将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湖北理工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8、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职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被聘用职员,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公告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据需要递补。
9、防疫需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需要由湖北理工学院另行公告,面试职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有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有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10、违纪违规处置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十1、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理工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面试职员注意查询有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湖北理工学院
2020年12月1日
原标题: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202012/t20201201|30640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