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需要,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现将招聘策略公告如下:
1、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推行、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2、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重视综合能力和专业常识相结合。
3、招聘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职位所需要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面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职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4、招聘职位、计划及需要
此次招聘职位5个;招聘计划5名,均为专业技术职位。
5、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1.报名日期
2020年7月6日至7月9日。
2.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在线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职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主页点击人才招聘系统入口注册,按职位需要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就、工作历程证明及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有关需要
面试职员的学历需要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职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于2020年12月31近日获得。未在规按期限内获得,则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职位明确需要有工作历程的,面试职员需要提供工作历程证明。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工作历程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资格审察
依据职位招聘条件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职位报名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察通过职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址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考试
1.开考比率
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率原则上高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很难形成角逐的职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赞同后,依据实质状况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核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法
①面试专技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通过资格审察职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进行,主要评测面试职员的公共入门知识和相应职位的专业理论常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依据面试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招聘数1:5的比率确定入围面试职员。面试使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评测面试职员对职位工作所涉有关理论政策的认知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认知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总分100分。
②面试心理健康教师职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察的职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评测面试职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专业常识应用能力与专业学术水平等。
试教:依据面试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率确定试教人选。试教采取讲课方法进行,主要评测面试职员的基本教学素质。
以上所有职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面试同一职位所有职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面试职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体检与考察
依据面试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招聘数1:1的比率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职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并对面试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舍弃资格者,按面试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6、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职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察。经审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职员享受本单位相同种类职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nrst.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006/t20200624|123212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