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博湖县教育事业进步近况和实质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教师,与在职在编职员享受同等待遇。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贯彻实行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与政审的程序,择优录取。
2、招聘对象
1、具备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巴州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3、汉语、双语教师初高中职位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诚信,具备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考试报名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考试报名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职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因犯了错误误正在同意审察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
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置过的职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与法律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3、招聘人数与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5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博湖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
4、招聘程序
报名条件审察、考试与考核、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等。
报名及资格审察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打印带微信二维码的学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在有效期内的MHK三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证书、中文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中文等级证书原件;最近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
1、报名日期:2016年7月15日9:30至2016年7月24日19:00。
2、报名地址: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资格初审:招聘员工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考试报名职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凡提供不真实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及聘用资格。
4、每位考生只允许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5、怎么收费:报名、考试等有关成本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实行。报名费每个人15元,笔试费按每科40元收取。
考试与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均用国家通用语言。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常识1门,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址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需要注意的地方及相关需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