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公告》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申请《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初中信息技术及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的报告》,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我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10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3名,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2人。现或有关招生事情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小学全科教师,具备青田县行政地区范围内户籍、2019年考试报名浙江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想同意并通过教育部门根据德智体美进步的职位用人需要的资格审核、立志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并与青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具备丽水行政地区范围内户籍、2019年考试报名浙江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想同意并通过教育部门根据德智体美进步的职位用人需要的资格审核、立志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并与青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2、培养院校
小学全科教师为丽水学院、初中信息技术教师为杭州师范大学、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为浙江师范大学。
3、招生计划
小学全科教师10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3名、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2名,均为本科层次。
4、招生录取
根据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推行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2019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丽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有关专业,不然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青田县招生计划1∶1.2比率,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名单发至青田县教育局。
2.面试与体检。青田县教育局依据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高校联合举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对面试合格考生,依据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准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的,应当立即提出书面复检需要,不然视作舍弃复检。因考生舍弃、体检不合格等导致计划缺额的,依据面试合格考生的高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并在青田教育网、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青田县教育局经商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按招生计划1∶1比率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有关高校。
符合条件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青田县教育局签订对象培养就业协议。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最后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青田县教育局、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学费收取标准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成本由学生本人支付,毕业到岗后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人民币二万元,具体按签订的协议实行。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6、就业待遇
凡考试报名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根据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青田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小学全科教师到农村山区小学工作,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到农村初中任教,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到高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学生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薪资待遇按省政策实行。
本公告由青田县教育局、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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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田县2019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公告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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