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省将于2021年4月8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四川的中国公民。
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认定条件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获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获得相应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其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其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需要: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步骤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同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认定机构
1.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4、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8日至8月20日。
在线报名时间段: 4月8日至6月20日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十日将来开始报名。
各市州具体报名日期请申请人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查询网站公告。
2.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根据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号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海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四川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表。
4.《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状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的结论,并公告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5、疫情防控需要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当地防控需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手段,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6、其他事情
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公告公告,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情。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址和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缘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的规定,准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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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川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1年3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cert/dynami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