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海南教育厅《海南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质,现将我区2020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职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职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1、
户籍在美兰区的职员;
持有美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职员;
持有美兰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并在海南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驻美兰辖区部队现役军人。
2、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拓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建议》等有关规定实行。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婴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文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推行〈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方法》有关规定实行。
1.申请中文和语音有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申请人应具备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根据《海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格检查表》相关需求,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参加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职员,请于2020年9月18日至9月29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先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再登录进行申报。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确认提交。
注: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属地管理及认定权限,申请人需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上传申报材料
申请人请在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扫描原件材料并转换成PDF格式压缩并发送指定邮箱:进行认定。申请认定时需上传发送以下认定材料:
1.个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2.以户籍地认定需扫描《户口本》有自己姓名那页;以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认定需扫描居住证正面和背面;以就读所在地的高校认定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出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
3.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电子证件照,供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用。
4.下载附件《海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格检查表》,用A4纸打印,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后扫描有照片、有体检结论那张上传即可。
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
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书。
提示:认定环节全部在网上申报并完成审核,实行不见面审批。以上材料网报时务必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证书领取
领取日期:2020年十月19日十月23日。
领证地址:海口美兰区群上路1号政府办公楼211室。
4、需要注意的地方:
请注意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选择认定机构时,申请人要仔细阅读该公告需要,认真比对,找对认定机构,依据教育部需要,原则上不允许跨地区认定。
《个人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手写签名按手印后发送指定邮箱。
1.
2.
海口美兰区教育局
2020年 9月 17日
原标题:海口美兰区教育局2020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
原文链接:http://mlqzf.haikou.gov.cn/xgk/gsgg/202009/t20200918|15366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