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在线报名、材料核验,以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推行方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需要,予以受理。
杭州教育局将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此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教育网公告,公告时间在7月22日左右,请准时查询,知道申请状况。
桐庐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桐庐县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
原文链接: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0/6/30/art|1694708|494763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