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教育部关于印发的公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公告》和《福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等有关规定,依据《福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进一步加大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推行策略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需要,我县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全步骤网办。现就我县2020年上半年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2020年在南靖县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职员。
2、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1、户籍或居住地在南靖县;持有南靖县有效居住证;南靖县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靖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在福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南靖部队现役军人。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教育厅、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的公告》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需要。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认定权限
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现场确认,漳州教育局认定。
4、认定程序准时间安排
在线报名
时间:6月6日|6月19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在线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在线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国内不可以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集中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6月17日、6月24日上午8:00
2.体检地址:南靖县医院门诊一楼
3.需要:
申请职员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医院体检,须空腹;
体检表格由医院统一提供,申请职员须自带一张最近免冠正面1寸的彩色白底相片;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9 日7月8日。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
3.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
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看报告》。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髦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海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个人承诺书》。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
《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原件。
最近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
各类申请职员除上述材料以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职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不然需由申请人在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并提交,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通过审核的申请的人还应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南靖县教育局窗口上传申请材料。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明确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明确或没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确认点可酌情保留原件的复印件,需提前公告申请人或帮助申请人复印。
4.材料整理需要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将材料整齐整理,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现场确认点、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名字、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邮寄地址及手机号码,提交确认点。
教育局审核认定
自县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不是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寄到申请人。。
南靖县教育局审核审批股联系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
1.
2.
南靖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原标题:南靖县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fjnj.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60497254035360005&siteId=604255125152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