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知道决我市新建的公办婴幼儿园及已开园的公办婴幼儿园教师、医务职员、保育员不足的问题,经市政府赞同,决定以劳务派遣方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开招聘一批婴幼儿园教师、医务职员、保育员。
1、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名额
婴幼儿园教师166名,医务职员7名,保育员106名。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共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体职位条件需要
婴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海南户籍,性别不限,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需要。
医务职员招聘条件:具备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拥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东方户籍,性别不限,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需要。
保育员招聘条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东方户籍,女人,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需要。
2、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报名方法:使用在线报名方法,包含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查看资格审察结果、准考证打印等环节等。网报时间:2020年8月9日||13日;报名网址:?EXAMID=2554。在岗职员考试报名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故意隐瞒者,取消报名条件。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中一个职位。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法准确无误,以便准时公告有关事情,且每个考生应关注东方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教育类板块及指定的网站,注意招聘工作动态。
3、其他需要:招聘职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率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率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职位的原考试报名职员,可在规定准考证打印时间开始之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改报的,视为自动舍弃。
4、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事业单位招聘的;
现在在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职员;
《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报名材料及有关资格证书弄虚作假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考试报名的。
资格审察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职员的资格进行审察,对资格审察合格职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按时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行承担。资格审察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考试
本次招聘使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法进行,由受委托的第三方负责组织推行。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科目,包含公共入门知识、学前教育入门知识、医学三基常识和平时生活入门知识等。本次笔试未指定任何教程及培训机构,请各位考生依据考试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慎防范上当被骗,笔试时间和地址待定。
2、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师、保育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率确定入围面试职员;医务职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率确定入围面试职员。若面试前3天考生主动提出舍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从相应职位的职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若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比率,按实有合格考生确定。医务职员面试增加医技操作内容。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面试时间、地址另定。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率计算考试报名职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1:1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
体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
1、体检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并结合卫生部、教育部令76号《托儿所婴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标准来进行,体检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了解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需要,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舍弃者,不予考察政审,并按相应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包含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考察内容主如果考试报名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状况等状况。考察时间另行公告。
2、因考察不合格导致的职位空缺,按相应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依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职员,并公示7天,无异议即可正式确定为聘用职员并办理有关手续。
4、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受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机构与录用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有关手续,并派遣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与受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录用职员按教师、保育员、医务职员分别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选岗。劳务派遣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期满依据职位需要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第三方劳务机构要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时聘用职员同意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职员管理和考核由市教育局颁布具体的管理方法,每年考核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第三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期间,市教育局依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劳务派遣职员的工作职位进行调整,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第三方取消聘用。
5、聘用职员待遇及有关成本
八所城区婴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为4000元/人/月、医护职员和保育职员资待遇为3500元/人/月,其他乡镇婴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为4600元/人/月、医护职员和保育职员资待遇为4100元/人/月,以上均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职员入职后,办理婴幼儿园教师、医务职员、保育员劳务派遣手续所需成本和管理成本、招聘工作经费等由市财政列支。
6、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020年招聘婴幼儿园教师、医务职员、保育员职位计划
东方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原标题:东方2020年招聘公办婴幼儿园教师、医务职员、保育员公告(第1号)
原文链接: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jyj/xxgkml/202008/t20200804|282875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