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公告》、《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公告》和《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暂行方法的公告》文件精神,决定拓展2020年定向委托培养天台县中小学教师的招生工作,我县今年计划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共30名,现或有关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及计划
1.招生对象。天台户籍或者天台生源,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志于为天台县中小学教育事业服务,并愿与教育局签订定向委培就业协议的2020年考试报名普通高校考生。
2.招生计划。
2、招生步骤
1.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不然志愿无效。
2.资格审察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按高考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根据我县招生计划1﹕1.2的比率,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教育局依据有关高校提供的预录起名字单,先进行考生户籍等条件审核,然后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师范生适应性面试。期间,填报本志愿的考生维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不出远门。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有关高校。
因考生舍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缘由导致计划缺额的,按缺额数1:1比率进行递补,并实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录取。各有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有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3、就业待遇
1.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对象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就业协议,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教育局下属学校任教,进入正式教师编制。
2.教育服务期不能少于10年。
3.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个人预缴,考生按规定毕业后可凭发票到工作单位报销。
4.其他有关事情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约定。
4、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讲解。
联系方法:县教育局人事科 王老师
县教育局招生办 杨老师
2020年天台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委培计划表.docx
天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教育局
2020年7月十日
原标题:2020年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jtt.gov.cn/art/2020/7/10/art|1683846|502730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