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付新冠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文件需要,为满足用人需要,汉江师范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和管理职员,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员工20名,其中辅导员10名、管理职员10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和管理职员职位大全》。
2、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3、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和业务能力;
4.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需要28周岁及以下;
6.学历需要:本科、硕士均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证齐全;涉外学历均为2019年度QS排名前300名的院校毕业生;
7.拥有职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8.职位表中的职位,主要面向湖北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有特不要说明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员和《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预防近亲繁殖的若干建议》规定须回避的职员;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4、报名与资格审察
报名日期与方法
报名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18:00。
报名方法:采取在线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的方法,由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面试职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龚老师;。
报名需要
1.面试职员提供报名表和一份完整个人简历电子扫描版。面试职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虚假、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2.每名考试报名职员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3.在同意报名的同时,人事处安排专人依据招聘条件和需要,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8:00。
4.关于考试报名有关截止时间:毕业证获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海外、境外留学职员须于2020年8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需要获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并维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准时收到有关考试公告或有关事宜。
开考比率
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职位考试报名人数1∶3的比率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率的,按规定的比率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址由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
5、笔试
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笔试采取闭卷的方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址在笔试前5天另行公告。
6、面试
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实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职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职员应根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有弃权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方法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率的,按实质参考人数确定。对实质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率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以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职位计划取消。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体检、心理健康测试与考察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1∶1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等规定组织推行。体检费由面试职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不是聘用的参考依据。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职位资格等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自愿舍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状况研究确定是不是递补,递补人选可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职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职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0、违纪违规处置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十1、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状况等有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有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汉江师范学院
2020年7月7日
原标题:汉江师范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202007/t20200707|256275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