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方位打造和进一步健全全省事业单位新进职员公开招聘规范建议的公告》《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方位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精神,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本次3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员工287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及其资格条件大全》。
2、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好的品行;
4.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按招聘职位需要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十日为准。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不受年龄限制。
职位条件。
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历程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拥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同;
2.招聘职位条件需要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位系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职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职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职位需要最低服务年限的职员;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与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
3、报名与资格审察
报名方法。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邮件等报名方法进行。
报名日期和地址。
报名日期: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至22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需要。
1.报名者须填写《2020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职位需要的材料复印件及最近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0年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建议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职员考试报名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职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需要发送至招聘职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职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有关证件原件。
3.考试报名职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虚假、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公告有关事宜。
资格审察。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察小组,依据招聘职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察。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等有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依据实质状况由有关方面一同研究确认。资格审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公告。
资格审察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公告或回复邮件公告。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公告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准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察职员主动联系,不然因此影响考生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开考比率。
本次公告各职位均不设开考比率。
体能评测。
考试报名吉林人民警察实战练习基地保障中心的考生,报名结束后需进行体能评测,评测的时间和地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公告。未参加体能评测或体能评测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有关事情。
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工作历程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8月份,即到2020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
4、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使用互联网、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一同组织推行。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和采取的面试方法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公告。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本次招聘所有教师职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率,教师职位面试职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的,由招聘单位依据实质状况确定是不是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职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职员应根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越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状况对考试报名该职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法确定最后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职位,最后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后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网站权重,考生成绩以最后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