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推行方法》、湖南人民政府《关于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支持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充实我区乡村教师队伍,现结合我区实质,特拟定如下推行策略。
1、指导思想
全方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教育强区目的,拓宽地区内教师补充途径,着力解决我区广大在外工作教师回乡执教的问题,推进师资力量薄弱学校教师补员,进一步壮大我区教师队伍,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办好人民认可的教育。
2、基本原则
编制统筹。依据全区各学校实质需要、年度用编计划,分年度确定回乡任教教师人数。
集中办理。依据编制部门确认的年度回乡任教用编计划和职位需要,统一于每年暑假办理回乡任教手续。
民主公开。按人事调动步骤,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委编办分工协作,依法依规,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组织协调。充分考虑外地在编教师的实质困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拟调动对象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指定的乡镇学校任教。
3、组织领导
成立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4、适用条件
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的适用对象,应同时拥有以下条件:
需要本人为君山区户籍,或者配偶为君山区户籍,或者配偶为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员工,或者本人爸爸妈妈为君山区户籍;
需要是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原则上在任教当地服务期满,且征得任教当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赞同调出;
需要为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的教师;
需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低于40周岁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推行范围:
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近3年内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调查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
因身体缘由不可以正常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调动情形。
5、办理步骤
公告。由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姥爷开本年度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用编计划及职位需要。
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含:
1.本人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外贸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2.配偶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外贸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3.配偶为君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员工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外贸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4.爸爸妈妈为君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爸爸妈妈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外贸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审核。由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调动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面试职员名单。
面试。依据拟安排职位需要组织面试,按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拟调职员名单。
考察。由人社部门对拟调职员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复审并组织考察。
公示。将拟调职员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调配。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商调函。区教育局依据回乡任教教师户籍地及地区内学校编制短缺状况,统筹安排到校任教;并协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办理列编、薪资发放等有关手续。
6、工作需要
高度看重,重视宣传。有关单位要高度看重,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顺利推行。
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关单位要加大交流,密切配合,根据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机构编制部门允许用的编制内和规定的职数内,为拟调动职员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服从安排,有序调配。拟调入教师需要服从区教育局的职位安排,到指定的乡镇学校任教,不能直接安排在中心城区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服务期内调入教师不能申请到区外或区内其他部门工作。
严肃纪律,公正透明。各有关单位要严肃纪律,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和商调等,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推行策略由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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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教师调动申请表.docx
2020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君山区区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支持计划推行策略
原文链接:http://www.junshan.gov.cn/32415/32442/32456/content|17258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