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不能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址的秩序。
2、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在指定座位就考,按考试推行程序、指令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或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与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能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对号入座后,将我们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卷纸后,应认真核对答卷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名字、准考证号与我们的名字、准考证号是不是一致,并在指定地方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写我们的名字、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纸无效。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
6、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所有考试考哪几科的试题及答案须全部答在答卷纸上。用答卷卡科目中的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用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地区内作答;直接在试题上作答科目的所有答案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8、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答卷,未按规定地区答卷或不规范答卷,将按评分参考的规定适合扣分。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卷,不准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答卷过程中需用同一种类和颜色字迹的笔。
9、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题、答题分发错误及考试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
十1、试题内容在考试结束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生不能以任何方法向外面透露。
十2、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我们的答题、试题和草稿纸等。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原标题:浙江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