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学校设立的主要面向本校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心隶属本科生院,依托心理学院临床心理学科拓展工作;现在是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湖北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中国心理掌握临床心理学工作委员会首批注册实习机构;同时也是心理学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的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面积536平米。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应用心理学专业或精神医学专业博士或出色硕士毕业生1名。工作职位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
1、工作职责:
1.面向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与宣传教育活动
2.拓展个案心理健康咨询及团体心理健康咨询
3.拓展危机干涉工作
4.中心其他专业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2、需要: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乐观,助人为乐,富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3.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健康咨询专业练习。心理健康咨询实务与教学、科研能力并重。
4.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心理学专业者至少2个及以上学历教育为本专业,且本科就读学校原则上应高于我校办学层次。精神医学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是精神病学专业,且为国内外高水平学科。
5.应届硕士研究生低于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低于32周岁。心理健康咨询专业从业职员有应用心理学博士学位者,或精神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或有国外临床心理学与心理健康咨询专业学习历程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中国心理掌握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注册心理师资质且有丰富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
3、招聘步骤 :
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和本科生院组织具体推行。
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4日,12月15近日组织考核,2020年1月公示拟招聘教师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个人申请。面试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
组织考核。由人事部和本科生院牵头,组织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有关专家进行政治素质、教学能力、咨询实务、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聘用。拟聘职员名单提交学校审议通过、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4、其他说明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7月10号前获得相应学位。
5、联系方法
本科生院联系人: 吴老师)
人事部联系人:程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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