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办发〔2010〕2号中共常德委办公室常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建议》的公告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常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建议》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本部门实质,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委办公室
常德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
常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建议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职员聘用规范建议的公告》、《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职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建议的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本推行建议。
1、指导思想
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民主、角逐、择优的原则,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把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达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规范化,提升事业单位员工的素质,克服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促进事业单位的进步。
2、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员工,除国家政策性安置职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聘任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涉密职位需选聘职员、引进急切需要高层次人才、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职员、从同一经费途径调入职员、处级领导干部配偶正常工作调动等确需用其他办法选拔任用的职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职员均可报名面试。
3、公开招聘职员应拥有的基本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备好的品行;
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不能设置歧视性条件需要。
4、公开招聘时间安排
市属事业单位一般每季度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一次。对新建、新增编制较多的单位等特殊状况急切需要补充员工的,按程序批准后可单独进行。
各区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时间安排,按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核准的招聘计划,由各区县结合实质状况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