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内教育基本规范
第一节 义务教育规范和扫除文盲教育规范
1、义务教育规范
义务教育具备以下特点:
1、国家强制性;2、普及性;3、公共性;4、免费性;5、基础性。
义务教育的年限和学制
国内《义务教育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义务教育年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国内生产力或经济进步水平的高低。
大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已实行十二制的义务教育。
至于义务教育的学制在国内主要有三种形式:六三制、五四制、九年一贯制。
2、个人脱盲的规范是农民识1500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
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1、职业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合、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施;4、有些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国内职业教育的近况
目前,国内的职业教育正面临着难得的进步机会,尤其是职业培训市场需要愈加大:
1、与企业合作的培训;2、对下岗失业职员提供再就业培训;3、配合经济进步和科学进步的需要对目前经济建设短缺人才进行培训;4、对农民的培训;5、创业培训;6、因为终身学习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对培训的需要不断增大。
第二节 成人教育规范
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体系从培养目的上则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成人学历教育和成人非学历教育。
第三节 国家教育考试规范
国内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1、统一入学考试,如中考、高考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2、学历认证考试,如高等教育自考;3、水平考试,如普通中学毕业会考等。
第四节 学业证书规范和学位规范
1、学业证书规范
2、学位规范
学位等级 国内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位的门类 授与学位的学科门类一共为12个,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军事学。
学位的授与 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