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推行方法》和江苏具体推行细节有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无锡惠山区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总体步骤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总体步骤为:在线报名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作出结论领取证书。
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4日|18日,下半年9月18日| 30日。申请人请在报名期内天天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17|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地址:无锡惠山区教育局210会议室,地址: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文惠路18号,电话:、。
在线报名后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应在惠山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事情于惠山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体格检查通过后,惠山教育信息网发布通告,领取教师资格证。
2、受理范围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无锡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惠山区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获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3、报名要求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职员,可以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中国公民。
具备惠山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惠山区的职员。具体说明为:
1.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状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缘由。
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已毕业但未准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达到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体检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需要。 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