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就我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专业测试相关需求公告如下。
1、基本原则
1.民主、公开、角逐、择优;
2.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2、专业测试对象的确定
1.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职员。分学段、学科从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职员,其中职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率确定,职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率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试报名职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拟参加专业测试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址同意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公告于8月2日在芜湖县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地址:芜湖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现场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持《资格复审信息表》,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属社会职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职位规定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职位规定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条件审察表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上述职员中,属已拥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职员,可凭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括名字、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考试报名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职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考、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与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考试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人。
2.发放专业测试公告书。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专业测试职员,发放专业测试公告书。发放时间: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申请延期领取,但最迟不能超越8月十日上午11:30);发放地址:芜湖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专业测试时间、地址
详见专业测试公告书。
4、考场设置
设置若干个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面试职员先在候考室抽签,再到备考室备考,最后到面试室参加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和办法
1.专业测试方法、内容。专业测试采取说课的方法进行。面试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展示相应教学素养、教学能力水平和仪表举止等。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面试职员的说课成效进行现场打分。
2.备考和测试。面试职员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备考室依据命题写作说课稿,筹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员工按规定引导面试职员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面试职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有关需要
1.面试职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公告书进入专业测试考试知识点,如有携带通讯工具、教程资料的,应主动上交并由员工保管。测试时,面试职员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能透露个人名字、籍贯等个人信息。不然视为作弊,取消测试资格。
2.面试职员需要遵守考试知识点纪律规定,服从员工管理,不能扰乱测试秩序,不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专业测试全程进行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用。
附件:
说课评分标准.doc
拟入围参加专业测试职员名单.xlsx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 湖 县 教 育 局
201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