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出色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队伍,不断改变员工结构,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决定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员工56名,其中选调公务员6名,招聘全额事业编职员50名,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2、职员管理
1、选调职位:调入职员原高于科员以上职务层次的,不予保留。享受机关职员同等的薪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职员的家属随调及住房问题。
2、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编内聘用职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其职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3、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好。
2、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拥有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海外留学生所获得的学历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后可视为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应届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能考试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可以以本科等学历考试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符合职位年龄需要。年龄一般需要35周岁以内,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体年龄需要见附件1。
8、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获得时间及工作历程时间计算到2019年6月18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历程,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
9、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长沙县内公务员、全额事业编制职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获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置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部门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考试报名选调职位的须拥有以下条件:须为全国各级推行公务员法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职员,且还须拥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有2年以上公务职员作历程,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刚提拔的应在现职职位任满1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且在资格复审前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审批。
4、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职员名单公示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
5、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县2019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职位表》,专业需要参照附件3《2019年湖南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