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对象
依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考试报名我县学校新任教师职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全省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
1比率确定复核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2、复核时间
2015年6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舍弃。
3、复核地址
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4、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 毕业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报到证。
5.教师资格证。
6.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互联网报名表。
8.在职考试报名者须提交所在单位赞同其考试报名、赞同离职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不然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审核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公章。
5、若因考试报名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舍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需要将在我局网站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准时关注浏览,网址 。
6、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教育局网站公告进行公告,请考生准时关注浏览,网址 。
原标题:关于2015年诏安县中小学婴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复核的公告
2015年诏安县招聘新任教师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xls
诏安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