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进步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6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报名日期和地址
报名日期:2019年4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2∶30
报名地址: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2、招聘对象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前教育、婴幼儿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镇幼教职位的不限获得学历的教育形式。
2.海宁市生源或户籍。
3.镇幼教职位年龄为18~35周岁。其他职位年龄为18~30周岁。
4.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试报名职员不限户籍:
1.考试报名职教类专业教师职位的;
2.考试报名音乐、体育、特殊教育职位的;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列入国家原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毕业生及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4.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大学期间获得1次三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的;
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出色毕业生荣誉称号的。
上述职员中是2019年应届毕业的,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可以在2019年8月30近日提供的,不予聘用。
3、招聘条件、需要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获得相应教师资格。幼教及镇幼教职位须具备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研究生及面试职教类专业课职位的,教师资格暂不作需要,如被聘用,需要在聘用后2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
3.考试报名婴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考试报名其它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职位所需专业需要,详见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新教师计划》。
5.有特殊需要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需要。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以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
依据《浙江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推行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职员,与具备法律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是《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第四条规定不能将它确定为录用人选的职员,不适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面试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与招聘单位有《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4、招聘程序和聘用方法
1.初审:面试职员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幼教职位不能与海宁市艺术婴幼儿园幼教职位兼报)。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大专师范类毕业生师范证明、有关获奖证书、最近一寸同底照片2张。
2.复审:初审合格的面试职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公告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职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
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3.考试、考核: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考试、考核项目使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他职位的考试、考核项目使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音乐、体育、美术职位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6比率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常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二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专业常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职位依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按1∶3比率确定面试对象。其他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1∶3比率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有艺术专长展示需要的职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艺术专长展示,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提问为75分,艺术专长展示为25分。其他职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音乐、体育、美术职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率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行。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作舍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试报名职员舍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适合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舍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职员及职位,并在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规范试行细节》的规定实行,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聘用职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线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浙江人事考试应试职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1
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网址:
海宁市人才网:
原标题:海宁市教育系统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通知
1.2019年海宁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新教师计划.docx
2.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docx
海宁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原文链接:?ai=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