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8名员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单位介绍
武汉音乐学院是国内中部区域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与单位,是湖北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2、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3、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拥有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员工职位表》。
以下职员不可以面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报名与资格审察
报名日期与方法
1.报名日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
2.报名方法:使用在线报名,不同意其它报名方法。面试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每名面试者最多考试报名2个职位。
资格审察
1.关于有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职位年龄需要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将来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留学归国职员获得的海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结果为准。面试者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获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需要获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面试者,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者须在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照。②就读大学以来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应届生可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其他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盖章后的就业推荐表)。③政治面貌需要为中共党员的职位面试者须上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面试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虚假、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员工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须在报名网站中逐一填写了解。与面试者有以上关系的职员在有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5、考核
专任教师职位免笔试,考核采取面试方法进行。管理教辅职位需笔试,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址、方法将通过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人才引进栏另行公告。
专任教师职位
1.面试:专任教师职位主要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①专业能力: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演奏演唱表演等,详细情况见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
②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现场回答问题。
2.总成绩核算: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50%+综合素质*5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管理教辅职位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职位所需专业常识、综合素质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法,满分100分。考后依据题本难易程度、成绩分布等,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面试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1:5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核面试者的团队协作意识、职位所需专业常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剖析和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状况。
3.总成绩核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职位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与考察
依据面试者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若专任教师同一招聘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管理教辅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三甲医院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不是聘用的要紧参考原因,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推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对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合格的面试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舍弃或心理健康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职员。
7、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申请备案。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公告新聘职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职员实行职位管理,并按所聘职位实行国家和湖北有关政策规定的薪资待遇。
拟聘用职员自接到公告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根据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重新办理上述有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职员获得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层次的学历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9、违纪违规处置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员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涉嫌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0、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通知发布网站,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状况、有关公告、录取状况、结果公示等有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有关信息。
学校网址:http://www.whcm.edu.cn
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武汉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政策咨询电话:027-88067726
监督举报电话:027-8806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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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员工职位表
原标题: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原文链接:http://rsc.whcm.edu.cn/info/1005/3800.htm





